惠民力度再升级!这项医保报销比例提高!
今年上半年起,为全面落实“一地签约、全省共享”的省民生实事项目,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政策激励引导作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市发布了《关于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保障水平的通知》。
1、提高签约人员省内基层门诊待遇
本市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门诊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执行市内基层医疗机构相同报销比例,并享受提高3个百分点的签约待遇。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2、什么是“一地签约,全省共享”?
“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是指舟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与市内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后,在浙江省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纳入就医地医保定点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下同)门诊就医,参照舟山市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执行。
3、签约家庭医生后惠民力度有哪些改变呢?
政策出台前:参加舟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在市内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原有报销比例基础上享受提高3%的优惠。
政策出台后:参加舟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在市内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后,在全省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均可享受报销比例提高3%的优惠。在属地签约家庭医生后,有需求的患者一次性可购买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慢性病药品(远洋船员24个月),并对相应的患者进行健康管理。此项举措非常适合远洋船员、出海渔民、老年患者,只需每月多拿出3.3元(40元/年)就可享受到签约带来的好处。此外,六横镇中心卫生院签约服务包还包含为签约对象提供4次/年的指测血糖、1次/年的健康体检、血常规、糖化血红蛋白、心电图、B超等各类检验、检查项目。
如需办理签约的市民
可咨询六横镇中心卫生院及下属各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