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横管委会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11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原文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根据上级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部署,管委会决定从2022年9月起至2023年12月底,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把“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进行到底。结合目前开展的海岛“青山白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殡葬领域专项治理,坚决制止“活人墓”等突出问题的增量、妥善化解“活人墓”等突出问题的存量,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力争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整治规范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要求,结合当前六横已经开展的“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程、殡葬业收费专项整治等工作,从严治理“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推动整治规范工作落实落细,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同时,推动六横殡葬事业健康平稳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摸清底数,坚决防止新增反弹。各村(居)要组织对是否有新增修建“活人墓”等情况查清底数,整治到位,对复查复核出的问题要统一编号、分类建档。对新增修建“活人墓”的要进行公开曝光、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党员干部的要严肃问责。对苗头性反弹的,要早预防、早制止、坚决刹住修建“活人墓”反弹歪风。

(二)坚持消存量遏增量并举,坚决纠治殡葬领域乱象。对摸排出来的“活人墓”要挂牌整治、稳妥销号。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开展“活人墓”、超标准墓等殡葬问题专项治治理。对违反耕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的行政行为。对该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理工作任务重、进展缓慢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将进行专项督促指导,并予以通报。

(三)坚持殡葬移风易俗,提升群众认同感。各村(居)要将“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有效结合起来。要强化宣传引导,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把文明殡葬纳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村民自治规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活人墓”等不良习俗,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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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横管委会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11 16:18

政策原文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根据上级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部署,管委会决定从2022年9月起至2023年12月底,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把“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进行到底。结合目前开展的海岛“青山白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殡葬领域专项治理,坚决制止“活人墓”等突出问题的增量、妥善化解“活人墓”等突出问题的存量,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力争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整治规范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要求,结合当前六横已经开展的“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程、殡葬业收费专项整治等工作,从严治理“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推动整治规范工作落实落细,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同时,推动六横殡葬事业健康平稳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摸清底数,坚决防止新增反弹。各村(居)要组织对是否有新增修建“活人墓”等情况查清底数,整治到位,对复查复核出的问题要统一编号、分类建档。对新增修建“活人墓”的要进行公开曝光、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党员干部的要严肃问责。对苗头性反弹的,要早预防、早制止、坚决刹住修建“活人墓”反弹歪风。

(二)坚持消存量遏增量并举,坚决纠治殡葬领域乱象。对摸排出来的“活人墓”要挂牌整治、稳妥销号。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开展“活人墓”、超标准墓等殡葬问题专项治治理。对违反耕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的行政行为。对该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理工作任务重、进展缓慢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将进行专项督促指导,并予以通报。

(三)坚持殡葬移风易俗,提升群众认同感。各村(居)要将“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有效结合起来。要强化宣传引导,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把文明殡葬纳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村民自治规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活人墓”等不良习俗,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