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对建筑行业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预制品、建筑工程测试机构以及建筑工程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建筑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实施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 ,组织监督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参与或组织对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落实国家建工法规的标准;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实施对工程招标工作的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屋交易、租赁、房地产价格评估。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管理。指导做好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等工作。

机构设置

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对建筑行业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预制品、建筑工程测试机构以及建筑工程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建筑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实施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 ,组织监督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参与或组织对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落实国家建工法规的标准;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实施对工程招标工作的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屋交易、租赁、房地产价格评估。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管理。指导做好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等工作。